为进一步加强校际间人才培养合作交流,发挥我校优势教育教学资源,扩大社会服务职能,提高地方区域在职医疗卫生人员队伍的岗位胜任力及学历水平,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和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发展需求及学历继续教育工作实际,经学院党委办公会及院长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设置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绥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绥化市卫生学校)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撤销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校外教学点。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17日至4月28日。
齐齐哈尔医学院
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17日
